審計委員會

為健全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強化董事會之專業職能,本公司於民國109年06月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由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本委員會獨立董事之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本委員會之召集人對外代表本委員會。

本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前項事項決議應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各款事項除第十款外,如未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第五款所稱「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係指依 法令規定或依本公司取得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或其它規章,應經董事會通過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第六款所稱「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係指依法令規定或依本公司所訂作業程序,應經董事會通過之資金貸與、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者。本規程所稱全體成員,以實際在任者計算之。 


112年度實際運作情形 :

審計委員會/開會日期

出席人員

議案內容及後續處理

決議結果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112.01.13

獨立董事陳志湧

獨立董事江國寧

獨立董事蔡聖裕

會計師楊永成

財務長范玉真

公司治理主管邱智宇

稽核盧誠熙

1.稽核計畫執行情形及結果報告。

2.本公司112年度預算案。

3.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部分條文案。

4.修訂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部分條文案。

5.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生產循環案。

6.本公司與銀行續約簽訂授信額度案。

7.更換會計師事宜。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112.03.08

獨立董事陳志湧

獨立董事江國寧

獨立董事蔡聖裕

會計師楊永成

財務長范玉真

公司治理主管邱智宇

稽核盧誠熙

1.稽核計畫執行情形及結果報告

2.本公司簽證會計師獨立性評估結果暨專業勞務報酬案。

3.本公司民國111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個體財務報表暨營業報告書案。

4.本公司民國111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5.討論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配案。

6.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份條文案。
7.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8.審議本公司112年第1次庫藏股轉讓非具經理人身份之員工(5次買回股份第2次轉讓)並訂定認股基準日相關事宜案

9.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薪工循環案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112.04.21

獨立董事陳志湧

獨立董事江國寧

獨立董事蔡聖裕

會計師楊永成

財務長范玉真

公司治理主管邱智宇

稽核盧誠熙

1.稽核計畫執行情形及結果報告

2.審議本公司112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

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份條文案。

4.本公司與銀行續約簽訂授信額度案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112.06.21

獨立董事陳志湧

獨立董事陳吉元

獨立董事蔡聖裕

會計師楊永成

財務長范玉真

公司治理主管邱智宇

稽核盧誠熙

1.稽核計畫執行情形及結果報告

2.推選第二屆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3.設立越南子公司新廠投資案。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112.07.26

獨立董事陳志湧

獨立董事陳吉元

獨立董事蔡聖裕

會計師楊永成

財務長范玉真

公司治理主管邱智宇

稽核盧誠熙

1.稽核計畫執行情形及結果報告

2.本公司112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

3.本公司與銀行簽訂授信額度案。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112.11.03

立董事陳志湧

獨立董事陳吉元

獨立董事蔡聖裕

會計師楊永成

財務長范玉真

公司治理主管邱智宇

稽核盧誠熙

 

1.稽核計畫執行情形及結果報告

2.本公司112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

3.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稽核計劃。

4.本公司與銀行綜合授信額度續約案。

5.公司組織調整案。

6.訂定『處理董事要求之標準作業辦法』案。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